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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13号提案的答复函

来源: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4-08-17 16:50:26 点击量:24

侯小洲委员:

您提出的《关于支持铜川建设网络货运平台、促进物流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提案》(第313号)收悉。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,您提出的提案对我省货运物流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经研究,现答复如下:

我省从2010年建立并开始实施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,明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,建立和完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;我厅负责进一步规范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。依据《道路运输条例》等法规和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发展“三个经济”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陕政发〔2019〕1号),我厅始终依法依规做好指导、监督、协调、服务,以道路货运发展推动物流发展。截至2023年底,全省共有道路货运经营业户98105户,其中100辆以上的货运企业205家,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70家,共有载货汽车28.71万辆,其中入网车辆19.46万辆,日均活跃车辆8.2万辆。

所提建设网络货运物流平台的有关建议,也是我厅推动货运物流数字化发展的重点。2016年起,我省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要求部署开展无车承运物流试点工作。2017年,成功搭建了“陕西省网络货运监测系统”,成为全国最早开展数据监测的省份之一。2019年5月起,省交通运输厅牵头,会同财政、税务部门率先在西安国际港务区、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开展无车承运省级试点。在部、省试点工作的基础上,2020年10月,我省完成“陕西省网络货运监测系统”升级改造,与部平台、省运政系统、省卫星定位系统、各企业系统对接,实现符合性测试、数据异常校验等8项功能,监测结果与税务、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,推动形成监管合力。截至2024年一季度,我省“陕西省网络货运监测系统”累计接入网络货运企业102家(含32家注销许可企业),其中西安市47家、榆林市41家、宝鸡市3家、延安市3家、铜川市2家、汉中市2家、安康市2家、韩城市1家、商洛1家,累计整合社会车辆76.37万辆,完成运单数1262.45万单,完成货运量4.85亿吨,运输费用总额达217.23亿元。在交通运输部定期发布的全国网络货运企业的运行评估中,我省多家网络货运企业多次位居全国前列,网络货运经营发展呈现出稳定、活跃的发展态势,业务范围辐射全国。

下一步,我厅将充分利用“陕西省网络货运监测系统”,进一步简化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及行政许可办理流程,建立规范化准入体系。联合开展风险应对、专项稽查等工作,有效杜绝企业数据补录、上传虚假单据等行为,共促网络货运企业合法合规经营。同时,加强政策宣贯,推广好的经验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增强发展新动能,推动网络货运品牌化建设。

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!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2024年8月14日

(联系人:周任重  电话:029-8886903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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